广州医保住院报销规定明确: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参保类型及费用分段差异化执行,最高可达95%。城乡居民与职工医保起付标准、分段报销规则不同,南沙区参保人还可享受二次报销,特殊病种另有专项待遇。
- 起付标准分层:一级医院起付线最低(职工医保400元/居民医保150元),三级医院最高(职工医保1600元/居民医保500元)。精神病住院等特殊情况免起付线。
- 分段报销比例:职工医保三级医院费用分段报销(如3万-4万报销9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的60%;居民医保未成年人报销比例高于其他城乡居民(三级医院80% vs 70%)。
- 南沙区二次报销:区内一、二级医院基本医疗费用二次报销比例达90%,区外降至20%;范围外费用(如自费项目)也可报销20%-30%。
- 特殊病种待遇:一类门特疾病门诊报销50%,月度限额提升至100元,住院期间不可叠加享受。
- 大病保险兜底:连续参保2年及以上者,年度大病保险限额45万元,医疗救助对象无上限。
参保人需注意:住院费用需先扣除自费部分和起付线后再按比例报销,跨年度住院需重新计算起付标准。建议优先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以最大化报销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