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元或200-400元
关于特殊人员医保缴费标准,综合各地政策信息如下:
一、全国通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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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等
政府全额资助个人缴费,个人无需缴费(标准:4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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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等
个人缴费200元,其余部分由政府承担(标准:2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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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等
个人缴费120元,其余部分由政府承担(标准:120元/人)。
二、地方补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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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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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00元/人(政府全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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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对象:360元/人(政府补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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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户:280元/人(政府补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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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重度残疾人:280元/人(政府补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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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775元/人(政府全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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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贫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280元/人(政府补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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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脱贫人口:15元/人(政府补3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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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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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特别困难职工家庭:政府全额承担个人缴费(标准:3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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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非本市户籍特殊人群(如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509元,政府补贴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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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
- 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等:个人缴费185元(含5元补缴),政府承担另一半(标准:185元/人)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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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各地集中征缴期不同,需关注当地医保部门通知(如2025年贵州集中征缴期截至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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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等待期 :一般从缴费之日起60天后生效,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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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重叠 :如烈士遗属可能同时享受政府全补,需以最终认定政策为准。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户籍、收入及当地政策,确认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