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可以二次报销,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二次报销的条件
- 参保类型:必须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的人员才可以享受“二次报销”。
- 自付金额:医保范围内自付超过600元的,参保者可以享受“二次报销”。
- 医疗费用类型:住院费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医),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医保基金的二次补助。
二次报销的比例和金额
- 起付线:起付线为1千分之一万元(即100元)。
- 报销比例:报销比例为80%。
- 最高报销金额:最高报销金额为20万元。
二次报销的新规定
- 报销范围扩大:从2023年1月1日起,沈阳医保基金将增加对部分特殊疾病和特殊群体的二次报销,包括症患者、重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患者。
- 报销条件提高:为了解决医疗费用过高的问题,沈阳医保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提高二次报销的条件。
二次报销的办理
- 无需提供报销凭证:在去年享受了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的人员,电脑里有记录,无需提供任何报销凭证办理申报业务。
- 单位统一办理:单位在职职工可由单位统一登录沈阳市医保局网站办理。
- 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通过盛京银行医疗保险缴费账户进行补偿。
其他注意事项
- 生育险、特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享受“二次报销”。
- 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在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
- 新农合参保人员不在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内。
以上就是沈阳医保二次报销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