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相对较高,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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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首次300元,第二次150元,第三次及以上1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在职员工报销96%,退休员工报销97%;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部分,在职员工报销93%,退休员工报销96%;超过1万元的部分,在职员工报销88%,退休员工报销91%。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600元,第二次300元,第三次及以上1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在职员工报销93%,退休员工报销96%;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部分,在职员工报销90%,退休员工报销93%;超过1万元的部分,在职员工报销85%,退休员工报销88%。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900元,第二次450元,第三次及以上1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在职员工报销88%,退休员工报销91%;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部分,在职员工报销82%,退休员工报销84%;超过1万元的部分,在职员工报销77%,退休员工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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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起付标准为100元,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人员为2500元,退休人员为4000元。
- 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4000元不等。
- 门诊特殊病:不设起付标准,按照相应住院比例报销(特殊规定的除外),特殊病门诊检验检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恶性肿瘤患者服用与抗肿瘤相关的中草药(汤剂),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每月2000元,纳入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政策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时间有所调整,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最新通知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