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保卡个人账户最新政策解读
个人账户资金不是“现金补贴”或“门诊报销额度”
- 个人账户资金来源:按照统账结合模式(单位缴费比例10%、个人缴费比例2%)参保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在职人员每月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根据年龄段每月划入固定金额。
- 个人账户资金用途: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看病就医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不是现金补贴,也不是门诊报销额度。
2022年起个人账户资金不能取现使用
- 改革前:个人账户资金的70%打入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用于取现购买商业保险等费用。
- 改革后:自2022年起,个人账户资金不再打入银行卡,而是记入本人个人账户台账用于看病就医使用。
- 例外情况:历史年度已打入银行卡的个人账户资金可继续取现使用;2022年1月前因银行卡未激活等原因未成功发放的账户资金,待激活后仍会发放。
个人账户可用于在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
- 改革前:个人账户不能用于支付医保报销范围外的自费药品、检查费用,也不能用于购买医疗器械、医用耗材。
- 改革后: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除主要用于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看病购药发生的医保报销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费用外,还可以用于购买医保报销范围外的自费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费用。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不是“共用社保卡”、“共用门诊报销额度”
- 改革前:个人账户仅能用于本人在看病就医中使用,不能在家庭间共济使用。
- 改革后:自2022年7月起,个人账户可以在家庭成员间共济使用,用于支付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医院看病就医,或在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等。
- 注意事项:家庭成员间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并不是共用社保卡或共用门诊报销额度。参保人员看病就医还得使用本人社保卡,不得冒用家属社保卡,避免构成欺诈骗保。
个人账户改革后将大幅提高门(急)诊报销待遇
- 改革前:职工医保门(急)诊报销限额为7500元。
- 改革后:职工医保门(急)诊报销限额调整为9000元,提高了1500元。起付标准至55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75%、65%、55%;5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在各级别医院统一为55%。
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
- 最新政策:自2024年8月27日起,天津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由原有的父母、配偶、子女,扩大至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内的近亲属。
- 操作流程:参保人可通过“津医保”APP、津心办APP、微信或支付宝“津医保”小程序便捷地绑定本市参保的近亲属,并可随时对使用人进行调整、变更,还可通过查询功能对个人账户使用情况进行查询。
通过这些改革措施,天津市医保制度在提升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能、增强家庭医疗保障能力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加全面、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