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医保卡到期后,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旧卡到社保经办机构或指定银行网点办理换卡,新卡通常当场可取,原医保账户余额自动转移。若旧卡丢失,需先挂失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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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青岛市各区的社保经办机构或医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均可办理换卡。部分服务点支持自助终端机操作,建议提前查询就近网点。 -
所需材料
- 本人办理:身份证原件、旧医保卡(若遗失需提供挂失证明)。
- 代办情况: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持卡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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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提交材料并填写《社保卡补换申请表》。
- 缴纳制卡工本费(约20元,具体以当地标准为准)。
- 现场领取新卡并激活,旧卡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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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异地居住人员:可委托亲友代办,或通过“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申请邮寄换卡。
- 卡面信息变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需同步提交户籍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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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换卡期间旧卡仍可正常使用至领取新卡当日。
- 新卡激活后,原卡金融功能(如有)需重新绑定。
及时换卡可避免影响医保报销和账户使用,建议提前1-2个月办理。若遇系统升级等特殊情况,可拨打12345热线咨询最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