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在家庭成员共济后给子女使用,但有条件限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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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家庭共济授权:参保人(一般是职工医保的家长)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等渠道,进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进行线上办理;对于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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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符合要求: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该政策。例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但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那么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支付,妈妈的账户因未办理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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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购药规定: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医保遵循“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原则,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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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待遇说明: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比如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满足一定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可用于家庭成员共济,为家庭成员的医疗支出提供一定的便利和支持,但使用时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