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医保局局长刘旭东:医疗保障事业的领航者
刘旭东,现任辽宁省丹东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自2024年11月起担任此职务。他是一位拥有研究生学历的党员干部,于1996年开始工作,并在199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担任医保局局长之前,刘旭东曾任丹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主任。
刘旭东的职责与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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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政策制定与实施
- 刘旭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并拟订全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
- 他参与制定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为丹东市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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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监管
- 刘旭东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改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
- 他强调对医保基金实行严格监管,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坚决维护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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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筹资与待遇政策
- 刘旭东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 他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推动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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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与支付标准
- 刘旭东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 他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确保医保目录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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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
- 刘旭东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 他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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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管理
- 刘旭东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 他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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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与公共服务
- 刘旭东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 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服务。
刘旭东的医保便民服务举措
刘旭东注重医保服务的便民性和亲民性,通过开展“移动医保联通群众”活动,将医保经办窗口前移,主动到基层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疑难问题解答、个人账户查询、参保扩面等有关工作,让基层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办成事,把医保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刘旭东的未来展望
在未来,刘旭东将继续夯实监管队伍,全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他计划进一步压实基金监管责任,依托大数据智能监管,强化部门协同,切实提升现场检查力度,持续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他将加大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好举报奖励政策,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刘旭东将引导参保群众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创造人人有责、共同参与的基金监管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强大合力。他的工作将为丹东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