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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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月平均工资高于市平工资300%的按300%、低于60%的按60%、灵活就业人员按市平工资8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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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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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9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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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增加15天,总天数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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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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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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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15天产假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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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42天产假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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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津贴计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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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女职工顺产158天
生育津贴 = 8000 ÷ 30 × 158 ≈ 426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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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单位平均工资为6500元,生育三胞胎
总天数 = 98 + 15×3 = 143天
生育津贴 = 6500 ÷ 30 × 143 ≈ 32667元
三、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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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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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生育行为符合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政策,分娩/手术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四、其他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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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 :按医疗机构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部分按核定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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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贴 :一、二级医院分娩每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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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3岁以下婴幼儿每月1000元专项扣除
以上标准综合了大连市最新政策规定,确保女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