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西南市最新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计算标准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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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黔西南市生育保险且按规定享受产假的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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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形 :包括正常产假(90天含产前检查15天)、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等。
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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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当月人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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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工资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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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正常产假90天,独生子女假35天,晚育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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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计算
若某企业当月人均工资为5495.75元,女职工休90天产假,则生育津贴=5495.75÷30×90=16487.25元。
三、其他保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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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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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医保基金与医院按定额结算,超出1万元部分按核定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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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分娩按实际费用报销(低于或高于定额标准均按定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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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 满7个月以上流产者可申领,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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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贴
-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额外增加300元补贴。
四、申领材料
需提交《黔西南州生育津贴申领表》、请假条、疾病诊断证明书、准生证/出生证、身份证及银行卡等材料。
五、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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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2025年新政策扩展至灵活就业人员,可申领生育津贴或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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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产前检查报销 :2023年10月1日起,城乡居民产前检查最高报销600元。
以上政策综合自政府公开文件及医保部门通知,确保与最新法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