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门诊医保报销额度如下:
- 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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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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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 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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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协议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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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例如村卫生室、院校医院或医务室的报销比例为7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销比例为60%。
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特定病种的门诊用药保障,参保居民在政策范围内的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70%,个人自付30%。具体限额为高血压最高支付限额为360元/人/年,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人/年。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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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应充分利用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合理使用医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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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应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就诊,以最大化报销比例和报销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