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职工退休时医保需累计缴费满一定年限才能享受终身待遇:男性需缴满25年,女性需缴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若不足,可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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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合肥市规定,退休人员享受终身医保待遇需满足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性25年、女性20年。2002年12月1日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或国家承认的工龄可视为医保缴费年限,但实际缴费年限需至少15年。 -
补缴规则
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需按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5%一次性补缴,费用全部计入统筹基金。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的不足由单位补缴,个人原因则由个人承担。补缴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 -
中断缴费影响
医保中断缴费不影响累计年限计算,中断前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可合并累计。但需注意,补缴仅针对退休时年限不足的情况,日常断缴可能影响当期医保使用。
退休前务必核对医保缴费年限,提前规划补缴方案,确保退休后医疗保障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