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院鞍山医保报销比例
沈阳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在职报销50%,退休报销55%。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在职报销55%,退休报销60%。
- 二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起付标准200元,在职报销65%,退休报销70%。
- 一级及以下医院:起付标准200元,在职报销70%,退休报销75%。
鞍山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在职报销60%,退休报销65%。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在职报销55%,退休报销60%。
- 三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在职报销50%,退休报销55%。
沈阳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急诊:报销比例60%。
- 门诊慢特病:
- Ⅰ类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0%。
- Ⅱ类病种: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60%。
- 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每季40元,最高支付限额每季150元,报销比例55%。
- 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65%,高血压年限额200元,糖尿病年限额400元。
- 住院:
- 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有所不同,具体比例未在搜索结果中明确列出。
- 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200元,报销比例60%。
鞍山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首次40元,年度内第二次以后20元,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 两病门诊:报销比例60%,高血压年限额450元,糖尿病年限额600元。
- 门诊慢特病:
- 部分病种: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均为80%。
- 透析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均为90%。
- 其他疾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5%。
- 住院:
-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首次200元,第二次150元,第三次及以后100元,报销比例80%。
-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首次400元,第二次300元,第三次及以后200元,报销比例75%。
-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首次700元,第二次600元,第三次500元,报销比例65%。
- 特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首次900元,第二次800元,第三次700元,报销比例60%。
总结 以上为沈阳和鞍山医保在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信息,具体报销比例会根据医院等级、就诊类型和医保类型有所不同。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