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在职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医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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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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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额≤3万元:报销比例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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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额>3万元≤7万元:报销比例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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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额>7万元≤20万元: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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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在上述各段报销比例再提高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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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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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额≤3万元:报销比例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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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额>3万元≤7万元:报销比例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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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额>7万元≤20万元: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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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同样提高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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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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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额≤3万元:报销比例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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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额>3万元≤7万元:报销比例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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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额>7万元≤20万元: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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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再提高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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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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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未备案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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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未备案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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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未备案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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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 :三级30%、二级65%、一级75%。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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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 :各支付段均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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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50%比例报销,年度累计最高3500元。
以上比例适用于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类型医保(如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可能略有差异,需根据具体政策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