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退休职工医保补缴规定明确:男性需累计缴费满30年、女性满25年(含实际缴费10年)方可享受退休待遇,不足年限可一次性或按月补缴,补缴标准按退休时单位人均缴费基数的8%计算年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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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条件
- 缴费年限要求:男性30年、女性25年,其中重庆市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
- 特殊情况:单位欠费需由单位补缴;个人断缴超3个月则不计入连续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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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方式
- 一次性补缴:按退休时单位上年度人均缴费基数的8%计算年度费用,补缴后即刻享受退休待遇。例如,若基数为73272元,年补缴额约为5862元。
- 按月补缴:以灵活就业身份按年缴纳,费用包含个人与企业部分(约495元/月),但补缴期间仅享在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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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差异
- 一次性补缴后:享受退休人员95%住院报销比例及个人账户划拨。
- 按月补缴期间:按在职待遇报销(如住院报销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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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补缴资金可由单位与职工协商承担。
- 断缴超3个月将暂停医保待遇,补缴后次月恢复。
建议退休前提前规划缴费年限,选择适合的补缴方式以确保医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