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政策的最新调整,大病报销相关规定如下:
一、门诊特定药品医保支付标准(2025年3月19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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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范围
将42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特药及“双通道”管理,包括贝前列素钠缓释片等,支付标准全省统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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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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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内特药医保报销不设起付线,参保人员按首自付比例负担后,由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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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药纳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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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综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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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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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35种大病种类,报销门槛不变,且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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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及农村居民均可享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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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分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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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保险 :合规费用不设起付线,按65%-80%比例报销(具体比例可能因城市级别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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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大病保险 :起付线1.1万元,1.1万-10万元报销60%,10万元以上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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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特困、低保、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降至5500元,报销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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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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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财政建立大病补充保险专账,按年人均60元标准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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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省内及省外就医“一站式”结算,患者出院即可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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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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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补充保障 :2022年6月30日前已参保的困难群众,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大病补充保险报销,个人累计负担合规自付费用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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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具体药品目录及报销比例可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
以上政策综合了门诊特定药品、大病医疗保险及补充保险的调整内容,体现了对重大疾病患者的多层次保障机制。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医保官方通知,确保符合条件并规范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