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本人
医保共济后, 钱是由参保人本人使用的 。家庭共济政策允许参保人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共济给已参保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这些资金可以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发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还可以用于支付已参保的近亲属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资金可以共济,但医保卡或医疗保障凭证本身不能共用。就医购药时,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且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这意味着,参保人仍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并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总结来说,医保共济政策中的“共济”是指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近亲属的医疗费用,但医保卡或医疗保障凭证必须由本人使用,且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