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卡家庭共济账户的使用方法如下: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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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个人自付费用
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如门诊、住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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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
可用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及共济对象缴纳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及北京市普惠健康保。
二、操作方式
1. 线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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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通过官网进入“医疗保障个人网厅”,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模块添加配偶、父母、子女等共济对象,绑定后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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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通”小程序
微信/支付宝搜索“京通”,进入“健康服务-医保服务中心”,按步骤添加共济对象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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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北京地方专区
通过国家医保平台官网或APP,进入北京地方专区办理相关手续。
2. 线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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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办机构窗口
携带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需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或委托他人办理。
三、使用顺序调整
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调整共济账户使用顺序,支持“置顶”“升序”“降序”“置底”排列。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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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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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使用参保人员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其他共济对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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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多个账户时,系统按备案顺序自动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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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补偿申请
- 部分特殊医疗费用需提交诊断证明、费用票据等材料申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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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时效
- 2022年12月1日后新增的共济对象即可使用账户资金。
以上操作均需确保共济对象身份信息与医保参保信息一致,若发现信息变更需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