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商丘市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标准如下:
一、报销比例分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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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
按50%比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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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
按60%比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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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
按70%比例补偿
二、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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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1.5万元(2025年调整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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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30万元(含省内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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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住院 :经新农合补偿后自付费用的60%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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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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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仅限参加一次补偿,当次剩余费用不重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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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住院患者需先通过新农合报销,其自付部分的60%计入大病保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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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 一个医疗年度内,大病保险合规费用累计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比例报销,封顶线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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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按80%报销
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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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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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提交申请,医保部门审核后按比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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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住院需提供新农合补偿证明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调整,具体操作以商丘市医疗保障部门官方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