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湖北咸宁大病医保政策,二次报销比例如下:
一、报销比例分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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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6万元(含6万元)
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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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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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
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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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以上
报销比例70%
二、特殊疾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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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如恶性肿瘤、血透、血友病、肝肾器官移植等):15万元以上合规医疗费用,经审核后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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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治疗 :经批准办理转院手续后,超出起付线的部分报销比例统一为5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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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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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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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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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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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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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农合通过分级诊疗形成“门诊+住院+大病”三重保障体系,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稳定在50%左右,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可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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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按上述分段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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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旨在通过分段累进式报销机制,降低居民因重大疾病产生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