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大病救助时,医院需提供的核心材料包括: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病史记录及家庭经济状况证明。这些材料是审核救助资格的关键依据,确保患者能及时获得经济支持。
- 诊断证明与病史材料:需由医院出具明确疾病名称、病情程度的诊断书,并附病历、检查报告等,证明疾病符合救助范围(如恶性肿瘤、尿毒症等)。
- 医疗费用凭证:住院发票、门诊收费票据、医保报销回执等需加盖公章,若为复印件需注明已报销金额。费用清单需详细列明治疗项目及支出。
- 身份与经济证明:患者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以及低保证、收入证明等,用于核实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部分地区要求填写《经济状况申报表》并签字授权核查。
- 其他补充材料:转院通知、捐赠凭证、银行卡信息等,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居住证或未获同类救助的声明。
提示:材料需真实完整,各地政策可能差异较大,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或医保部门,避免遗漏影响审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