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次20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及以上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
-
报销比例: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低档缴费待遇为: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5%;高档缴费待遇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90%,三级医院90%。
参保居民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药物费用,支付比例比规定的报销标准再提高10个百分点,但最高不超过95%。在市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3年(自2018年算起,不累计计算)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潍坊新农合住院报销政策旨在减轻居民医疗负担,确保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居民应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