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病历是记录患者在门诊就医期间病情、诊断、治疗等信息的医疗文件,其内容对于医生的诊疗决策和患者的健康管理都至关重要。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应用,门诊病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门诊病历的基本内容
-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
- 就诊时间:精确到年、月、日、时、分。
- 就诊科别:患者首次就诊的科室。
- 主诉:患者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其持续时间。
- 现病史:记录本次疾病的起病时间、主要症状、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等。
- 既往史:记录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 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情况和本次查体的阳性体征及有助于本病鉴别诊断的阴性体征。
- 辅助检查结果:记录与本次诊断有关的辅助检查结果,如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等。
- 诊断:根据患者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做出初步诊断或诊断。
- 处理意见:记录根据病情需要做的各种化验及影像学检查项目,包括非药物处方、药物处方和随访处方等。
- 医师签名:经治医师签全名,要求清晰可辨认。
门诊病历的特定内容
- 初诊病历记录: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 复诊病历记录: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 急诊病历记录: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门诊病历是医疗活动中的重要记录,其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