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医保二次补助政策已于2024年起全面取消,2023年及之前的补助仅针对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需满足个人住院费用年度累计超5000元的部分方可申请,且无需主动办理,补助款直接打入社保卡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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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适用范围与条件
仅限丹东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且需足额缴纳医保费用。补助针对2023年及之前年度内,经基本医保、大额补充医保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住院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的部分,超出金额按比例二次补助。 -
补助流程与发放方式
2023年度的补助由医保系统自动核算,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无需申请,款项直接汇入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账户。若因社保卡异常或参保状态变动导致发放失败,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线下办理。 -
特殊注意事项
- 若存在2023年度未报销的住院费用,需先完成手工报销再参与二次补助计算。
- 已停保、退保或参保人死亡的,需由家属持死亡证明、银行卡等材料至窗口办理。
- 2024年起,丹东市全面落实国家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取消二次补助,转为基本医保、补充医保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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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策调整依据
根据辽宁省医保局要求,丹东市于2023年发布《关于清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补助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2024年停止二次补助,确保医保政策与省级标准统一。
提示:2023年之前的补助款项可能仍有部分在发放中,参保人可关注社保卡资金变动。如有疑问,可直接拨打丹东市医保中心电话(0415-310578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