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定点医院的设置主要分为五级,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服务功能及费用水平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一、五级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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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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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及乡镇(不含城关镇)执业的一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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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次均住院医药费用超过全省县人民医院平均水平的Ⅰ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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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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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执业的二级以下(含二级)医疗机构和市辖区区直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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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定为“三级医院”的县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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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次均住院医药费用超过全省市属二级医院平均水平的Ⅱ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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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类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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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城区执业的二级以下(含二级)医疗机构和省属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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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含三级综合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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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次均住院医药费用超过全省市属三级医院平均水平的Ⅱ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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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类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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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城区执业的三级医院(含三级综合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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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次均住院医药费用超过全省市属三级医院平均水平的Ⅲ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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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类医疗机构
- 被取消定点资格后重新获得资格未满1年或暂停后恢复未满9个月的医疗机构
二、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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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布局 :以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基础,市、省级定点医院承担疑难重症诊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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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定位 :引导患者合理就医,控制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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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定期评估医疗机构费用水平,调整定点资格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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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市、县级定点医院重点保障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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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不同级别医院需满足床位、专科能力等要求
以上分类标准综合了医疗机构等级、费用控制及服务能力,旨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农村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