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纳的医保并非全部由单位承担,而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具体说明如下:
一、缴费主体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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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需按职工工资总额的6%-10%缴纳医保费用,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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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9%(基础比例)+2%(地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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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可能低于6%或高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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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2%缴纳医保费,另加120元(部分地区可能略有调整)。
二、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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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扣代缴
单位通常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个人应缴部分(约2%),其余部分统一缴纳至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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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单位人员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需自行缴纳医保费。
三、费用去向
单位缴费部分主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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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 :约70%(如560元)进入统筹基金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大病医疗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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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约30%(如240元)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小额费用、药店购药等。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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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 :缴费基数通常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或高于300%的,分别按60%或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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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缴费比例和账户划入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单位缴纳的医保是整体费用的一部分,职工个人也需承担相应比例的缴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