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的正式名称是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简称“新农合”),两者本质上是同一事物。以下是具体说明:
-
定义与性质
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
与城镇医保的合并
自2016年起,我国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为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简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扩大至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户籍和城镇非从业居民。
-
历史名称与现状
-
2002年正式实施时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2016年改革后统称“城乡居民医保”;
-
部分地区存在“新农合”旧称仍在使用的现象,但实际管理已并入城乡居民医保体系。
-
-
保障范围与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障范围包括门诊、住院等基本医疗服务,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分段浮动,整体覆盖率高于新农合改革前的水平。
总结 :当前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制度已演变为城乡居民医保,其前身新农合已不再单独存在。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需通过城乡居民医保获得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