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医保报销范围涵盖门诊、住院、特殊慢性病等医疗费用,城乡居民与职工医保待遇差异显著,报销比例最高达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超24万元。具体政策如下: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按医疗机构级别分层:村卫生室报销85%(每日限额70元),一级医院75%(限额100元),二级及以上医院65%(限额150元),年度限额300元。住院报销起付线为三级医院600元、二级300元、一级1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60%、75%、90%,年度限额23.8万元。大病保险对自付超1.2万元部分分段报销60%-80%,困难群众起付线降至6000元且报销比例提高10%。
职工医保门诊起付线以上报销55%-70%,住院报销比例按医院等级为84%-96.5%(退休人员更高),年度限额48.6万元。大额补充医保对超限额部分报销80%且上不封顶。特殊慢性病、辅助生殖项目等另有专项报销政策。
通用规则:床位费每日报销20元;乙类药品先自付15%;跨省备案后大病保险待遇不变。提示: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可提高报销比例,年度政策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12333热线核实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