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慢性病医保报销政策覆盖多种病种,取消起付标准,按医疗机构等级差异化报销(职工医保75%-85%,居民医保65%-80%),部分病种享受更高比例或季度限额支付,患者可便捷申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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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与认定标准
营口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涵盖艾滋病、结核病、慢性乙型肝炎、恶性肿瘤放化疗等,并新增慢性心力衰竭、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等10个病种。患者需持诊断材料至定点医院(如市第三人民医院)审核备案,部分病种可随时办理,待遇期最长18个月。 -
报销比例与支付规则
- 职工医保:一级医院报销85%,二级80%,三级75%;
- 居民医保:一级医院报销75%,二级70%,三级65%。
艾滋病、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统一提高至职工85%、居民80%,且取消起付线,部分病种按季度限额支付(如艾滋病职工2400元/季),余额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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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管理优化
政策简化申报流程,部分病种(如结核病)可随时办理并按月结算,年度支付限额明确(如结核病职工4200元/年)。对未成年人、透析患者等群体另有专项保障。
提示:参保人应及时关注病种目录更新,合理选择医疗机构,确保待遇应享尽享。具体操作可咨询定点医院或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