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基本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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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累计缴费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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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累计缴费满20年。
二、缴费年限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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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12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2016年7月1日前退休的人员,其缴费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计算,但总年限不超过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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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2016年7月1日之后参保的人员,以实际缴费年限为准。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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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最低年限的补缴
若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一次性补缴,也可逐年缴费至达标,补缴期间按现行缴费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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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的影响
缴费中断期间个人账户可继续使用,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补缴后按正常流程享受待遇。
四、地区差异说明
安徽省16个地市中,有11个地市要求男职工累计缴费30年、女职工25年,另有4个地市(蚌埠、阜阳等)要求男职工25年、女职工10年,15年实缴年限。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权威来源,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