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交的医保在其他地方是可以用的,但需分情况来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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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 自2023年1月1日起,取消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 参保人员除可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直接结算外,也可在省内其他统筹区选择已开通住院、门诊(含门诊统筹、药店购药)、门诊慢特病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实现省内就医无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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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 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备案的参保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直接结算时不降低医保待遇,执行与我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时,其医保报销比例在我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职工医保降低15个百分点,居民医保降低20个百分点;按规定降低比例报销的费用不纳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医疗救助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范围。
- 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补办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郑州医保在省内异地可直接使用,无需备案;在省外就医也能用,但需先按规定备案,不同情况报销政策有别,未备案或特殊情况也有相应处理办法来保障参保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