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多地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情况,医保缴费基数 有所下调 ,具体调整如下:
一、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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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调整
全国多地医保缴费基数下限普遍下调,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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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 :2025年职工医保下限为4,186元/月,上限为20,93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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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下限调整为4,04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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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居民医保一档缴费标准为482元/年,二档为415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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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及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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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费率可能调整(如个人缴费从61元/月调整为71.4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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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获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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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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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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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调整 :2024年7月起,村(社区)养老保险下限从363.68元/月调整为381.36元/月,差额17.68元/月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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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股东群体 :下限从472.78元/月调整为495.77元/月,差额22.99元/月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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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2024年1月后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从102.02元/月调整为119.46元/月。
三、调整依据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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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社保缴费基数通常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2024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影响各地调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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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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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群体通过提高下限保障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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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群体因上限提高可能减少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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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地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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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5年职工医保上限36,921元,下限未明确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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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 :职工医保上限20,187元,下限4,037元。
以上调整旨在平衡社保覆盖范围与财政可持续性,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