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病种职工医保一年限额因地区和具体病种而异,具体标准需参考当地医保政策。
广州职工医保慢特病报销政策
- 一类门诊特定病种:不设起付线,基层医疗机构报销85%,实施基药制度且零差率销售的药品报销93.5%,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报销70%。
- 二类门诊特定病种:除急诊留院观察、家庭病床外,其他二类门诊特定病种不设起付标准,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支付。
温州职工医保门诊特病报销政策
- 特殊疾病:除特定病种外,其他特殊疾病在一级医院报销80%,支付限额为47000元/年。
- 特定病种:如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等,报销比例为90%,支付限额为37000元/年,超过部分报销100%。
昆明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政策
- 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按住院进行报销,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最高可以报销25.9万元/年。
- 特殊慢性病:如精神病、糖尿病等,报销比例为80%,最高可以报销2000元/年,患多种特殊慢性病的,最高可以报销3000元/年。
重庆职工医保门诊特病报销政策
- 特殊病种:如癌症病人晚期的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和镇痛治疗等,报销比例为90%,年报销限额与住院共享。
- 其他特殊病种: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为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440元,三级880元,年报销限额与住院共享。
芜湖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
- 普通慢性病:按不同病种实行不同的限额管理,起付线以上,限额以内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同等条件下住院比例报销。
- 特殊慢性病:扣除年度起付线后,按同等条件下住院比例报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限额内管理。
遂宁职工医保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政策
- 慢性特殊疾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单个病种年度限额18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200元,最多申报不超过3个病种,即每年报销额度最高不超过2200元。
- 重症特殊疾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住院报销一年只计一次起付线,报销比例为在职84%,退休89%,累计进入年内最高支付限额。
蚌埠职工医保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报销政策
- 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6万元。
-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的合规费用,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按90%比例支付,支付限额为34万元。
以上仅为部分城市的职工医保特殊病种报销政策,具体限额标准还需参考当地医保部门的最新规定。如有需要,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保局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