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医保卡转移到另一个城市需要办理以下手续,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转移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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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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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需处于正常参保或中止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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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需未在其他城市办理医保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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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
- 需提供居住证或社区证明(如非本地户籍人员)。
二、转移手续流程
(一)转出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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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材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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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或参保凭证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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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提交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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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参保手续
-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医保参保终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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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转移
- 原参保地将个人账户金额划转至转入地社保机构指定账户。
(二)转入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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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材料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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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转出地寄送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个人账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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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参保信息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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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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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回寄给原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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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需在15个工作日内申报社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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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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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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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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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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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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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居住证或社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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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参保凭证》及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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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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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流程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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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银行账户划转,需额外确认账户有效性。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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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需在转移后30日内办理退休手续,系统自动同步医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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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账户并行 :未达退休年限且待遇下降明显者,可保留原参保地医保同时参加新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
以上流程及材料要求综合了各地政策,具体以转入地最新规定为准。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