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医疗保险政策,参保人员去世后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规则如下:
一、基本报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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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去世后,其生前符合医保报销政策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门诊、住院等) 仍可申请报销 ,不受死亡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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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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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需携带参保人社保卡、病历、发票、费用明细等材料,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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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已办理退休手续,由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若为在职职工,通常由单位或家属向单位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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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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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金清算
若参保人个人账户有余额,家属可申请清算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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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联网结算费用
若参保人去世前发生的门诊慢特病或住院费用未及时联网结算,家属可在去世后补办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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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处理
若存在冒用医保卡刷卡购药等违规行为,医保基金将追回违规费用,且无法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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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建议在医疗费用发生后60-90日内申请报销,超过时效可能影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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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异地就医报销需符合当地政策,部分城市对异地就医有额外限制。
参保人员去世后住院医疗费用 可报销 ,但需注意报销时效、账户状态及合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