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门诊可以直接结算。根据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包括门诊费用的直接结算。
以下是关于医保异地门诊直接结算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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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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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开始备案: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异地备案小程序页面,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按钮,通过实名认证后开始备案。
- 选择备案类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和备案类型。
- 提交备案材料:阅读备案告知书,填写备案信息、联系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备案申请。部分地区允许通过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备案。
- 查看备案进度:通过小程序实时查看备案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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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服务:
- 除了申请备案外,参保人还可以通过小程序查询各统筹区及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的开通情况。
- 点击“异地就医更多查询”可查询异地就医费用明细、门诊慢特病告知书、门诊慢特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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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
- 在就医地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 就医地将门诊费用按照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进行费用分割,传输至参保地,参保地按照当地政策规定计算出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以及各项医保基金支付的金额,并将结果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用于直接结算。
通过以上步骤,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异地就医时实现门诊费用的直接结算,无需再进行手工报销,提高了就医的便利性和效率。如需了解更多医保政策,可拨打电话12393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