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病历及处方管理规定是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保障医保基金合理使用的重要制度,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病历管理规范
-
病历分类与保存
-
医保病历需单独管理,与普通病历区分。
-
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
病历需装袋编号、妥善保管,出院后72小时内回收至病案室。
-
-
病历内容要求
-
记录需清晰、准确、完整,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疗过程、用药情况等。
-
特殊病、转诊、转院病历需单独管理,异地治疗病历需留存复印件。
-
-
病历质量监督
-
定期开展病历质量检查,重点核查诊疗规范执行情况。
-
发现问题病历需立即整改,严禁篡改。
-
二、处方管理规范
-
处方基本要求
-
每张处方限开5种药品,中药方剂不超过7付。
-
剂量、用法需规范标注,单位、总量、用药途径等要素完整。
-
-
特殊病种管理
-
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门诊慢性病处方量一般不超过4周,病情稳定者可延长至12周。
-
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带药量不得超过14天,治愈者不超过3天,好转者不超过7天。
-
-
处方审核与权限
-
医师需核对患者身份,代办需记录代办人信息。
-
特殊疾病门诊处方需单独装订,刷卡时需核对病历信息。
-
三、其他管理要求
-
医保合规性
-
用药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禁止使用目录外药品或诊疗项目。
-
住院费用需控制,杜绝分解住院、挂名住院等违规行为。
-
-
数据安全与保密
-
病历资料需严格保密,仅限授权人员查阅。
-
病案管理人员需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确保档案安全。
-
-
培训与考核
- 医师需定期参加医保政策及病历书写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开具医保处方。
以上规定旨在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同时维护患者权益。医疗机构需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病历及处方的电子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