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诊断证明并不一定要求患者本人亲自到场,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患者需要亲自到医院接受诊疗,以便医生根据病情开具诊断证明。以下是具体的说明:
门诊患者
- 门诊患者通常需要携带身份证、门诊病历资料,由接诊医师给患者本人开具诊断证明。
- 部分医院已经将门诊疾病诊断、病假证明的开具改为线上流程,患者信息、诊断均自动导入门诊病历页信息,医生仅需点击保存,然后到门诊楼一楼大厅导诊台审核、打印及盖章。
住院患者
- 住院患者需要携带身份证、住院相关资料等由主管医师给患者本人开具诊断证明。
特殊情况
- 如果患者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可以委托亲友代为办理,但需提供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关的医疗文件(如病历、检查报告等)。
- 在病情严重或行动不便的情况下,部分医院可能允许患者在外地医疗机构就诊后,由当地医生开具证明,再由患者或家属提交给所需机构。
诊断证明通常需要患者本人到场开具,以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但在特殊情况下,如病情严重或行动不便,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不过需要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材料。建议提前咨询目标医院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