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关于延迟退休及最低缴费年限调整的政策规定,结合不同退休时间节点的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5-2029年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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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仍为15年,无需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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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说明 :该阶段退休的人员无需满足15.5年或20年的缴费年限,但需确保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领取养老金。
二、2030-2038年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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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逐年增加,从2030年的15年6个月逐步提高至2039年的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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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机制 :每年增加6个月,例如2031年退休需缴费16年,2032年退休需缴费16年6个月,以此类推。
三、2039年及以后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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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统一调整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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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说明 :该阶段退休的人员必须累计缴费满20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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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足最低缴费年限时,可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或协商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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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时间 :最低缴费年限的调整从2030年1月1日正式实施,2025-2029年退休的人员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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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目前全国统一执行上述政策,不存在地区差异。
五、案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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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A(2029年退休) :即使延迟3年退休至2032年,最低缴费年限仍按2029年对应的15年执行,无需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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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B(2035年退休) :需累计缴费满16年(2029-2035年),退休时无需再缴费即可领取养老金。
延迟退休后最低缴费年限并非仍为15年,而是分阶段逐步提高。2025-2029年退休仍按15年执行,2030年后逐年增加至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