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乌海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缴费标准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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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8岁(2007年1月1日前出生)非在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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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460元/年(含30元长期护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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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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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岁(2007年1月1日后出生)非在校居民
- 缴费标准:400元/年(含30元长期护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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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
- 缴费标准:400元/年(含30元长期护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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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
- 缴费标准:400元/年(含30元长期护理保险)
二、特殊群体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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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资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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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三民"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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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个人缴纳40元,剩余部分由财政补助(市、区两级各96元,中央财政536元,自治区财政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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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资助对象
- 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个人缴纳40元,剩余部分由财政补助
三、缴费方式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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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系统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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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截止时间 :2025年3月31日前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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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需通过教育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完成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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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需在出生后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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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待遇适用于符合起付线标准的住院费用,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确定(区属三级医院78%)
以上信息综合自乌海市医保部门官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