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缴纳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基数根据地区政策规定执行,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缴费基数确定标准
-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 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若高于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
单位整体缴费基数
- 以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基数,最低不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300%。
二、特殊群体与政策说明
-
灵活就业人员
- 以当地上年度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缴费费率为9.5%(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
困难企业
- 经认定后,单位可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5%的比例缴纳。
-
机关事业单位
- 以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单位缴费7.3%,个人缴费2%。
三、缴费基数调整机制
-
缴费基数每年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职工收入变化调整,例如2024年上海最低缴费基数为6056元。
-
新入职员工以起薪当月工资为基数计算,转正后按实际工资调整。
四、地区差异示例
-
上海市 :2025年最低缴费基数为6056元,灵活就业人员基数为6056×80%。
-
苏州市 :2025年最低缴费基数为6056元,企业缴费比例最低3%。
-
保定市 :2024年最低缴费基数为6056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6056×80%。
五、注意事项
-
若职工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60%,单位可能通过其他方式(如财政补贴)保障职工医保权益。
-
具体缴费金额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无需直接支付。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实际执行中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