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
社保最低基数标准是依据职工工资和地区经济水平综合确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缴费基数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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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以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缴费基数,若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该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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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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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及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下限为全省平均工资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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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下限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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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基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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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若职工工资高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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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数值因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通过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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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比例通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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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9%+1%、失业保险1.5%、工伤保险0.2%-1%、生育保险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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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住房公积金8%(可申请提高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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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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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员工以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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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保,按个人缴费基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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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示例计算(以某地2025年数据为例)
若某地2025年最低缴费基数为4400元,社会平均工资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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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6000×(1+0.6)/2×15×1%=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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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 :4400×8%×15=528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社保政策的基本框架和地区实践案例,实际操作中需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