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级别、医疗机构类型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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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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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800元,60-70周岁退休人员700元,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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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55%,二级医院65%,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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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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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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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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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首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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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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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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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5.5万元以下85%,5.5-15万元80%,15万元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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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全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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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95%,一级医院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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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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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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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与住院合并计算,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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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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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海南已与9省市区16个统筹地区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需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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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门诊慢特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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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乙类药品按80%报销,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治疗按70%
三、结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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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医疗费用先按就医地目录报销,再按参保地政策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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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流程 :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实现即时结算,无需垫付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参保时签订的医保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