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山东省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的新标准,综合各地政策调整情况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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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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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多数城市(除泰安、淄博、威海外)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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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统一提高至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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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部分城市(如青岛、烟台)最高支付限额800元,其余城市2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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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至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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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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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48种基本病种及18种药品(含银屑病、结节性硬化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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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当,年限额约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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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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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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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400元,三级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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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住院(如二次及以上)起付线降低至100元、200元、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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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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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含乡镇卫生院)90%,二级85%,三级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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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40%,其他成年居民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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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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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 自2025年起,连续参保满4年每满1年提高3000元限额,零报销次年再提高3000元(累计不超过原限额2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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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烟台、济宁等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仍为成年居民一档370元/年、二档52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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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报销 :转至市外非联网医疗机构需先自付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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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政策 :连续参保满4年、当年零报销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限额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年全省统一调整及部分城市差异化措施,具体执行以参保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