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服务取费标准根据工程造价、服务类型及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一、按工程造价比例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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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比例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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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500万元:最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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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工程造价≤1000万元: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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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工程造价≤5000万元: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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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元<工程造价≤1亿元: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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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亿元<工程造价≤5亿元: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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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亿元<工程造价≤10亿元: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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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10亿元:≤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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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价调整机制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收费基准价=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例如,某项目造价5000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1,复杂程度Ⅱ级1.0,高程2001-3000m(1.1),则基准价=5000×1.1×1.0×1.1=6050万元。
二、按年度平均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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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平均人数≤50人:3.5万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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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平均人数>50人:按比例递增(具体标准需参考地方规定)
三、其他计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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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法 :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造价稳定的项目,双方协商确定固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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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单价法 :按工程量清单单价乘以工程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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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费 :部分项目可能结合按比例计取与固定总价法。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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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幅度 :政府指导价允许上下浮动20%,具体比例由发包人与监理人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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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调整系数 :信息系统工程等特殊领域可能适用不同系数(如软件开发项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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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东莞市采用高程调整系数(2001m以下1,每升高1000m增加0.1)。
建议根据具体项目类型、造价规模及地区政策,选择合适的计费方式,并以双方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