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2元/㎡
巴彦淖尔市取暖收费标准根据用热时段和用户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居民用户收费标准(2024年最新)
-
分时段计价
-
第一阶段 :7月15日前缴费,按3.2元/㎡/月收费
-
第二阶段 :7月16日至10月15日,3.4元/㎡/月
-
第三阶段 :10月16日至11月15日,3.7元/㎡/月
-
第四阶段 :11月16日至次年2月15日,4.0元/㎡/月
-
第五阶段 :次年2月16日以后,4.2元/㎡/月
-
-
特殊情况说明
-
已到供暖期未缴费的用户,按4.0元/㎡/月标准收取费用
-
上浮幅度不得超过优惠幅度,即优惠与上浮增减代数为零
-
二、非居民用户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商业用户 :按4.5元/㎡/月收费
三、其他注意事项
-
供热面积计算
-
以房屋竣工图标注的建筑面积(不含公摊面积)为计费依据
-
无竣工图的老住宅按使用面积×1.3计算
-
共用墙量至墙中线,外墙量至外墙皮
-
-
温度保障标准
- 正常天气且系统正常运行时,需确保卧室、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
-
缴费方式
- 预交2023-2024年度费用可通过华泰丽景小区南门或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4年政策文件及2023年缴费通知,具体以当年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