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西安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范围已扩展至家庭成员,但需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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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包括门诊自费部分(如特殊门诊、门诊手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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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仅限个人自付部分(如超出医保报销限额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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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支持支付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包括医保目录外的“国药准字号”药品。
二、使用对象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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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对象
可授权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子女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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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使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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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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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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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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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代缴(需注意政策测试阶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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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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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性质限制
仅能用于个人自付部分,不可用于报销整体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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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性
该功能适用于陕西省内不同统筹区,如西安参保人员可为咸阳家庭成员代缴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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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需通过陕西医保APP或线下渠道办理家庭共济授权。
四、政策依据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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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于2024年5月22日在陕西省统一上线,适用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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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代缴功能仍在测试阶段,具体操作流程需以官方公告为准。
建议办理前通过陕西医保APP查询最新功能状态,或拨打12333咨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