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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保政策规定,丙类耗材的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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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报销规则
丙类耗材属于医保基本医疗未覆盖的范围, 全部由个人自费 ,医保不给予任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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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的补充说明
- 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如职工医保、离休人员及一至六级伤残军人)的人员,其住院使用丙类医用材料的费用, 超过60000元部分可按补充医疗保险规定报销 ,但超过60000元的部分仍需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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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 若使用的是限价目录内的丙类耗材,实际价格低于报销最高限价时,按实际价格分段报销;若高于最高限价,则按限价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自费。
建议参保人员在就医时仔细核对费用分类,保留完整发票和相关资料,以明确自费部分。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可能存在差异,部分贫困群体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