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其中,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确定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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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则按300%计算;若低于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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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具体计算示例 :
若某职工生育津贴缴费基数为4227元,产假为128天(北京、上海等地区延长产假标准),则生育津贴计算如下:
$$
\text{生育津贴} = \frac{4227}{30} \times 128 \approx 17,552 \text{元}
$$
(注:不同地区对产假天数有差异,需根据实际政策调整)。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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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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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计算结果低于职工本人工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