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资格、年龄、健康等
乡村医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合法执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
政治与道德要求
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乡村医疗卫生事业。
-
年龄与健康要求
年龄需在18-45周岁之间(截至2025年3月5日),需身心健康,能适应乡村工作环境及强度。
-
户籍与品行要求
需具有当地户籍(如代县户籍),无刑事处罚记录,品行端正。
二、资格条件(满足任一即可)
-
执业资格要求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或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
学历与培训要求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中医学类等专业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者)可免试申请执业注册;
-
其他学历者需通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并完成规定培训。
-
三、其他要求
-
工作年限与合同
-
需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满20年,或接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
与乡镇卫生院签订5年服务合同。
-
-
服务能力要求
- 能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及公共卫生服务,具备基本医疗、预防保健能力。
四、特别说明
-
学历提升政策 :鼓励乡村医生通过医学教育取得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地区新增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可免试执业注册;
-
违规行为限制 :曾受刑事处罚或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未满2年者,不得申请。
以上条件综合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各地招聘公告,具体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最新规定为准。